濟寧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加快推進全市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工作的
意 見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濟寧高新區、太白湖新區、濟寧經濟技術開發區、曲阜文化建設示范區管委會(推進辦公室),市政府各部門,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為進一步加強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全面提升環境空氣質量,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規定和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全省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工作的意見》(魯政辦發〔2016〕16號)等有關文件要求,經市政府同意,現就加快推進全市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加快推進煤炭清潔高效利用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我市是典型的煤炭資源型城市,煤炭產能占全省的50 %以上,也是煤炭消費大市。長期以來,煤炭一直是我市重要的基礎能源和工業原料,因傳統的用煤方式,尤其是煤炭散燒直排和煤炭揚塵形成的污染物排放量一直居高不下,逐漸成為影響我市空氣質量改善的重要因素。近年來,隨著工業化、城鎮化的快速發展,我市煤炭使用量逐步增多,清潔能源供應逐步偏緊。要加大我市大氣污染防控力度,迫切需要解決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問題。
煤炭清潔高效利用特別是散煤清潔化治理,涉及面廣、任務繁重。目前,標準規范不健全,體制機制不順暢,職責界定不明晰,致使治理成效不夠明顯。各級各部門要從建設生態濟寧的高度,充分認識這項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和緊迫性,立足當前,著眼長遠,突出治理重點,強化協調聯動,加快推進煤炭清潔高效利用,為全市大氣污染防治做出積極貢獻。
二、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深入落實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以建設生態濟寧為目標,以控制煤炭消費總量、提高煤炭產品質量、防治用煤環節污染為重點,堅持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政府調控與市場調節、部門聯動與協同管理相統一,逐步建立起政府負責、部門聯動、企業落實、社會參與的長效治理機制,推進全市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取得更大成效。
(二)基本原則。一是標本兼治、長效管控。堅持以源頭管控為重點、專項整治與日常監管相結合,突出標本兼治、重在治本,落實管控措施,有效解決煤炭污染突出問題。二是條塊結合、以塊為主。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要求,落實縣(市、區)和鄉鎮政府的主體責任,實施網格化管理。強化市直部門監管職責,加大督導力度,形成責任明確、任務具體,條促塊保、以塊為主的工作格局。三是部門聯動、齊抓共管。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堅持部門聯動、分工協作、配合密切、齊抓共管,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三、主要任務及目標
(一)加強煤炭消費總量控制,發展清潔高效煤炭能源。按照省發展改革委等七部門《關于印發山東省煤炭消費減量替代工作方案的通知》(魯發改環資〔2015〕791號)要求,在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和增量的基礎上,通過淘汰落后產能、壓減過剩產能、提高煤炭利用效率等措施,直接減少煤炭消費,利用可再生能源、天然氣、電力等優質資源替代煤炭消費,進一步優化能源結構,大力發展煤炭清潔能源。到2017年,全市煤炭消費總量比2012年減少127萬噸。
(二)實施煤炭生產加工源頭管控,提高煤炭質量和利用水平。按照國家能源局等三部委《關于促進煤炭安全綠色開發和清潔高效利用的意見》(國能煤炭〔2014〕571號)要求,加快推進全市煤炭安全綠色開發和洗選加工,降低煤炭硫分和灰分。新建煤礦必須同步建設配套煤炭洗選設施,使煤炭的硫分、灰分含量達到規定標準;已建成煤礦除所采煤炭屬于低硫分、低灰分或者根據已達標排放的燃煤電廠要求不需要洗選的以外,應當限期建成配套的煤炭洗選設施。嚴格落實《山東省實施〈商品煤質量管理暫行辦法〉細則》(魯煤經運〔2016〕8號),健全煤炭質量管理體系,加強煤炭質量全過程監管。積極推廣先進的高效煤粉、潔凈型煤和水煤漿技術,加大洗選煤和配煤技術推廣力度,加快實施工業綠動力工程。到2020年,全市原煤入選率達到80%以上,實現應選盡選。
(三)加快燃煤電廠超低排放,務求實現環保達標。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三部委《關于印發〈煤電節能減排升級與改造行動計劃(2014—2020年)〉的通知》(發改能源〔2014〕2093號)、《關于實行燃煤電廠超低排放電價支持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2835號)要求,加快燃煤電廠節能減排升級改造步伐,提高煤電高效清潔利用水平,打造煤電產業升級版。2017年對全市燃煤機組全面實施超低排放,使所有現役電廠每千瓦時平均煤耗低于310克標準煤,新建電廠每千瓦時平均煤耗低于300克標準煤。對落后產能和不符合相關強制性標準要求的,堅決淘汰關停,實現達標排放。
(四)落實工業領域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加快產業轉型升級。按照工信部、財政部《關于聯合組織實施工業領域煤炭清潔高效利用行動計劃的通知》(工信部聯節〔2015〕45號),加強對焦化、工業爐窯、煤化工、工業鍋爐等能耗高、污染重的重點用煤領域的工藝裝備技術改造,盡快淘汰落后窯爐、鍋爐,推廣使用高效煤粉等清潔能源,實現工業爐窯清潔燃料供給。推進煤炭由單一燃料向原料和燃料并重轉變,適度發展現代煤化工產業,統籌推進煤化工產業轉型升級,優化產品結構,延伸產業鏈,提高產品附加值。優化資源配置,促進焦化、煤化工與冶金、建材等產業銜接融合。到2017年淘汰落后鍋爐,到2020年現役低效和排放不達標的爐窯升級改造或淘汰,先進高效鍋爐達到70%以上。利用兩年的時間,在全市范圍內推廣高效環保煤粉鍋爐。到2017年6月份,累計推廣高效環保煤粉鍋爐1000蒸噸以上,煤粉鍋爐應用比例達到65%以上,煤粉鍋爐平均熱效率達到87%以上,爭取每年節約10萬噸標準煤,減排煙塵500噸、二氧化硫2400噸、氮氧化物700噸。
(五)強化煤炭燃用環節質量監管,減少煤炭散燒和污染直排。燃用煤炭必須符合省發展改革委等七部門《關于印發〈山東省實施商品煤質量管理暫行辦法細則〉的通知》(魯煤經運〔2016〕8號)的相關規定,加強對燃煤單位使用煤炭的抽樣檢測。堅持疏堵結合,全面禁止劣質散煤的銷售。通過政策獎補和實施多類電價等措施,逐步推行天然氣、電力及可再生能源等清潔能源替代散煤,多種方式減少民用散煤和商業用煤。加大先進民用和商用環保爐具的推廣力度。到2019年,基本實現主城區無煤化,城鄉結合部和鄉鎮駐地普及使用潔凈型煤等清潔能源,農村地區禁燃劣質散煤。
(六)完善煤炭儲運配送體系,有效保障優質清潔煤炭供應。以我市大型煤炭企業兗礦集團、濟礦集團等煤炭企業為依托,加快完善潔凈型煤、高效煤粉等清潔煤炭研發生產基地和儲備配送體系建設,實現煤炭精細化加工和集中統一配送。全市重點建設2個高效煤粉制備中心,逐步形成百公里煤粉快速配送網點體系。對先行先試的高效煤粉制備中心,各級財政要予以獎補扶持。配合省政府統籌規劃建設省、市、縣三級煤炭儲備配送體系,實行目錄制度和動態管理,加強財政支持。各縣(市、區)根據城鄉建設規劃,結合環保要求,科學合理布局儲煤場地,制定建設標準和管理辦法,有效防治煤炭揚塵污染。到2019年,全市基本實現煤炭清潔配送。
四、相關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協調機制。市政府成立濟寧市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工作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市委常委、副市長于永生任指揮長,市政府副秘書長、研究室主任馬樹華、市煤炭局局長于海燕任副指揮長,市政府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指揮部負責研究制定相關政策措施,統籌協調推進和檢查指導全市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工作。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煤炭局,具體負責日常工作。
各縣(市、區)政府,濟寧高新區、太白湖新區、濟寧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是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工作的責任主體,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同時明確1名分管領導負責日常工作;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要成立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工作指揮部,負責轄區內各類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工作的具體推動落實;要出臺本轄區具體實施方案及相應政策措施;要落實相關部門責任,將各類煤炭清潔高效利用任務目標分解到鎮街,逐級落實責任人并簽訂責任書;要積極籌集補貼資金,及時撥付,確保資金使用到位。
(二)明確部門職責任務。為加大推進力度,確保取得實效,對市政府有關部門職責任務明確如下:市發展改革委負責指導能源結構調整和煤炭消費總量控制等工作;市經濟和信息化委負責指導工業領域煤炭清潔高效利用等工作;市公安局負責指導對妨礙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執行職務行為依法處罰等工作;市財政局負責加大資金投入力度,配合主管部門落實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政策扶持等工作;市國土資源局負責指導儲煤場地土地使用等工作;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指導城鎮范圍內居民、商業、事業等單位生活用散煤的清潔化治理等工作,加快推廣集中供熱和以集中供熱替代散煤取暖的相關工作;市城市管理局負責配合做好城鎮范圍內居民、商業、事業等單位生活用散煤清理整頓等工作;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對煤炭道路運輸經營行為的監管等工作;市環保局負責指導煤炭使用和存儲過程中環境污染的監測監管等工作;市工商局負責指導查處無照經營、超范圍經營煤炭,銷售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煤炭,以及在禁燃區內銷售高污染煤炭等工作;市質監局負責定期發布全市煤炭質量抽檢信息等工作;市煤炭局負責指導煤炭生產加工、煤炭經營監管和煤炭質量管理等工作。
(三)完善激勵扶持政策。研究制定推進煤炭清潔高效利用的財政激勵、信貸支持等措施。統籌現有相關資金向散煤清潔化治理方面適度傾斜,專項用于居民生活用煤、節能環保爐具推廣、清潔煤炭生產加工、煤炭儲備配送體系建設等方面;落實粉煤灰、煤矸石等資源綜合利用產品稅收優惠政策;推進綠色融資和能效信貸扶持。堅持政府引導、市場化運作,支持各類投資主體和社會資本進入煤炭清潔高效利用相關領域,鼓勵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實施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技術的推廣應用。推動和支持濟寧市主城區煤炭清潔高效利用試點及兗礦集團、濟礦集團示范企業項目建設。
(四)健全制度標準規范。創造條件制定煤炭清潔高效利用相關法規規章,建立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技術裝備標準和效能評價機制,完善煤炭裝卸運輸儲存環節相關標準等。充分發揮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煤炭企業的技術人才優勢,加強對煤炭清潔高效利用的技術攻關,加快科技成果推廣應用。
(五)嚴格督導執法。市指揮部要加強對全市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工作的組織領導;市指揮部辦公室要牽頭組織開展督導檢查;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責任分工加強調度指導,著力抓好落實。各級政府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方案,分解落實目標任務,精心組織實施。各級各部門要加強對煤炭生產經營、煤炭產品質量、煤炭燃燒排放等方面的監督檢查,嚴格控制劣質煤直接進入流通、使用環節,禁止進口、銷售和燃用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煤炭,對生產、經營、燃用劣質煤炭和排放不達標的單位依法進行查處。
(六)加強宣傳引導。各級各部門要利用報刊、廣播、電視和網絡等媒體,擴大對推進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工作的宣傳,引導社會各方關心支持和積極參與。認真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及時曝光違法違規行為,形成全社會共同推進煤炭清潔高效利用的良好氛圍和整體合力。
附件:1. 濟寧市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工作指揮部組成人員名單
2.濟寧市散煤清潔化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3.濟寧市散煤清潔化治理工作任務及進度計劃表
濟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6月6日
附件1
濟寧市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工作指揮部組成人員名單
指 揮 長:于永生 市委常委、副市長
副指揮長:馬樹華 市政府副秘書長、研究室主任
于海燕 市煤炭局局長
成 員:張茂如 市政府黨組成員、市財政局局長
董亞寧 市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任傳新 市經信委總工程師
孔 偉 市公安局副局長
高昌坤 市國土資源局調研員
侯圣軍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局長
劉世奎 市城市管理局調研員
李效忠 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許 偉 市環保局局長
閆程穩 市工商局局長
朱運旭 市質監局局長
岳根才 任城區委副書記、區長
王 驍 兗州區委副書記、區長
劉東波 曲阜市委副書記、市長
劉宜星 泗水縣委副書記、縣長
謝成海 鄒城市委副書記、市長
張玉強 微山縣委副書記、縣長
宮振華 魚臺縣委副書記、縣長
董 冰 金鄉縣委副書記、縣長
周生宏 嘉祥縣委副書記、縣長
王宏偉 汶上縣委副書記、縣長
侯典峰 梁山縣委副書記、縣長
尤衛平 濟寧高新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
曹廣州 太白湖新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
杜 強 濟寧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
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煤炭局,于海燕兼任辦公室主任。市煤炭局、市環保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工商局抽調專門人員,集中辦公。
附件2
濟寧市散煤清潔化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為做好我市散煤清潔化治理工作,有效防控散煤污染、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實現空氣質量明顯好轉,促進生態濟寧建設,現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落實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按照全面整治、重點突破、標本兼治的原則,堅持清潔能源替代與清潔煤替代并舉、疏堵結合的方針,通過加強清潔能源基礎設施建設、落實優質煤煤源、完善清潔煤配送體系、改造原有燃煤設施、推廣先進民用爐具、出臺配套政策等措施,從2016年5月起,用3年左右時間打一場攻堅戰,確保我市散煤清潔化治理工作“全覆蓋”。
二、治理范圍
在全市范圍內對全部散煤進行替代。分三個領域:一是小型工業燃煤鍋爐用煤;二是城區散煤,即城市規劃區居民家中采暖、炊事用煤,以營利為目的的餐飲、洗浴等商業活動用煤,以及政府機關、學校、醫院等機關企事業單位的食堂用煤;三是農業生產、生活散煤,即農村地區(鄉鎮駐地、村,下同)農作物大棚及養殖用煤,農村居民家中采暖、炊事等生活用煤。
三、任務目標
(一)城區。完成潔凈型煤等清潔煤炭生產、配送體系建設和新型節能爐具推廣工作。城區工業、商業活動、機關企事業單位小型燃煤鍋爐、爐具等全部實施煤改氣、煤改電;居民生活燃煤鼓勵使用電、氣等清潔能源替代,不具備條件的,推廣使用新型節能環保爐具和燃用潔凈型煤、優質蘭炭等清潔煤。2016年9月30日起,濟寧市主城區取締散煤銷售點,禁止燃燒散煤;2016年12月底前,濟寧主城區、所有縣(市、區)城區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區面積達到城市建成區面積80%以上,禁燃區內嚴禁燃燒高污染燃料; 2017年9月底前,濟寧主城區、所有縣(市、區)城區及工業園區基本實現集中供熱;2018年9月底前,單臺10蒸噸/小時及以上燃煤鍋爐全部達到燃氣鍋爐排放標準限值;濟寧市主城區建成區內禁止新建每小時20蒸噸以下的燃煤鍋爐,其他區域原則上不再新建每小時10蒸噸以下的燃煤鍋爐。
(二)農村。推廣使用新型節能環保爐具,農業生產、居民生活、商業活動、機關企事業單位炊事用煤推廣使用潔凈型煤、優質蘭炭等清潔煤,有條件的地區鼓勵使用電、氣等清潔能源。2019年9月30日起,禁止銷售、使用質量達不到標準的散煤。
四、責任分工
市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工作指揮部下設7個組:綜合組、清潔煤生產配送體系建設組、城區小型工業燃煤爐具淘汰改造組、城區散煤治理組、農村散煤治理組、煤炭市場監管組、資金支持組。各牽頭部門負責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出臺相關標準,抓好散煤清潔化治理的督導檢查工作;各縣(市、區)政府、濟寧高新區、太白湖新區、濟寧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承擔主體責任,負責落實本地區散煤清潔化治理工作任務。
(一)綜合組。由市煤炭局牽頭,市煤炭局主要負責人任組長,市環保局分管負責人任副組長,其他各成員單位配合。負責全面協調各項工作,定期召開市指揮部聯絡人員會議,督導工作進展,報送進度信息等。
(二)清潔煤生產配送體系建設組。由市煤炭局牽頭,市煤炭局主要負責人任組長,市環保局分管負責人任副組長,其他各成員單位配合。負責出臺具體實施方案及配套政策,指導潔凈煤研發生產基地、配送中心建設,完善清潔煤配送網絡。指導兗礦集團、濟礦集團加快建設潔凈型煤等清潔煤炭生產供應示范企業。
(三)城區小型工業燃煤爐具淘汰改造組。由市環保局牽頭,市環保局主要負責人任組長,市經信委分管負責人任副組長,其他各成員單位配合。負責出臺具體實施方案及配套政策,指導城區小型工業燃煤鍋爐清理、取締以及煤改氣、煤改電環保改造等工作。
(四)城區散煤治理組。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分管負責人任組長,市城市管理局分管負責人任副組長,其他各成員單位配合。負責出臺具體實施方案及配套政策,加快供氣、供熱等清潔能源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滿足清潔能源使用需求;負責指導城區家用散煤、商業活動散煤和機關企事業單位炊事散煤清潔化治理工作。
(五)農村散煤治理組。由各縣(市、區)政府、濟寧高新區、太白湖新區、濟寧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負責,出臺具體實施方案及配套政策,推動農村散煤清潔化治理工作。
(六)煤炭市場監管組。由市煤炭局牽頭,市煤炭局主要負責人任組長,市工商局分管負責人任副組長。市煤炭局牽頭,會同市公安局、市環保局、市質監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工商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國土資源局等成員單位開展聯合執法檢查,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銷售、運輸、使用劣質散煤活動。市工商局負責查處銷售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煤炭及禁燃區內銷售高污染煤炭的行為。
(七)資金支持組。市財政局牽頭,市財政局主要負責人任組長,市煤炭局、市環保局分管負責人任副組長,其他各成員單位配合。主動做好資金支持工作,加大支持力度,并監督資金使用。
五、計劃安排
(一)宣傳發動階段(2016年5月25日—6月20日)
一是相關縣(市、區)調研試點區域內散煤用戶數量及總用煤量。二是制定濟寧市散煤清潔化治理工作實施方案,并啟動實施。三是大力開展散煤清潔化治理宣傳工作,充分調動各級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和廣大群眾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二)濟寧市主城區核心控制區及周邊城鄉結合部散煤清潔化治理階段(2016年6月21日—2017年3月31日)
濟寧市主城區核心控制區及周邊城鄉結合部完成潔凈型煤生產、配送示范體系建設和新型節能環保爐具推廣工作。區域內工業、商業活動、機關企事業單位炊事用小型鍋爐、爐具等燃煤設施全部實施煤改氣、煤改電。居民生活燃煤鼓勵使用電、氣等清潔能源替代,不具備條件的,推廣使用新型節能環保爐具和燃用潔凈型煤、優質蘭炭等清潔煤。2016年9月30日起,濟寧市主城區取締散煤銷售點,嚴禁燃燒質量達不到要求的散煤。
(三)各縣(市、區)主城區散煤清潔化治理階段(2017年4月1日—2018年3月31日)
區域內工業、商業活動、機關企事業單位炊事用小型鍋爐、爐具等燃煤設施全部實施煤改氣、煤改電。居民生活燃煤鼓勵使用電、氣等清潔能源替代,不具備條件的,推廣使用新型節能環保爐具和燃用潔凈型煤、優質蘭炭等清潔煤。2017年9月30日起,各縣(市、區)主城區禁止銷售、燃用質量達不到要求的散煤。
(四)農村地區散煤清潔化治理階段(2018年4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推廣使用新型節能環保爐具,農業生產、農村居民生活、商業活動、機關企事業單位炊事用煤推廣使用潔凈型煤、優質蘭炭等清潔煤,有條件的地區鼓勵使用電、氣等清潔能源。2019年9月30日起,農村禁止銷售、使用質量達不到標準的散煤。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協調機制。一是建立例會制度。市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工作指揮部每季度召開一次例會,每月召開一次調度會。季例會由市指揮部指揮長主持,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出席,匯報相關情況;月調度會由市指揮部副指揮長主持,各成員單位聯絡員匯報工作進展情況。二是建立信息報送制度。市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及各縣(市、區)指揮部每月總結工作進展情況,并報送市指揮部辦公室,市指揮部辦公室匯總后形成工作簡報及時報送市領導。
(二)建立網格化管理體系。充分發揮各縣(市、區)及鄉鎮(街道)屬地化監管的作用,對散煤銷售點、各類散煤用戶進行網格化管理,落實好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全過程監管。
(三)完善激勵扶持政策。研究制定推進煤炭清潔高效利用財政激勵政策。統籌現有相關資金向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方面適度傾斜,專項用于居民生活用煤、節能環保爐具推廣、清潔煤炭生產加工、清潔煤儲備配送體系建設等方面。堅持政府引導、市場化運作、示范先行,支持各類投資主體和社會資本進入煤炭清潔高效利用相關領域。具體財政激勵政策,按照需求計劃調查和工程測算情況,由市財政局會同市煤炭局、市環保局研究提出并及時落實,確保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工作順利開展。
(四)明確質量要求。定期發布我市潔凈型煤、優質蘭炭等清潔煤質量要求,指導我市清潔煤炭的生產、加工和使用。
(五)嚴格督導檢查。市指揮部要加強對全市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工作的組織領導;指揮部辦公室要牽頭組織開展督導檢查。督導檢查結果每月公布,對推動工作得力、提前完成目標任務的部門、縣(市、區)及表現突出的個人予以表揚;對完成目標任務進度滯后、組織推動不力的部門、縣(市、區)予以通報批評。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責任分工加強調度指導,著力抓好落實。各級各部門要加強對煤炭生產經營、煤炭產品質量、煤炭燃燒排放等方面的監督檢查,嚴格控制劣質煤直接進入流通、使用環節,禁止進口、銷售和燃用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煤炭,對生產、經營、燃用劣質煤炭和煤炭燃燒排放不達標的單位依法進行查處。
(六)加強宣傳引導。各級各部門要利用報刊、廣播、電視和網絡等媒體,加大對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工作的宣傳,引導社會各方積極參與。認真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及時曝光違法違規行為,形成全社會共同推進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工作的良好氛圍和整體合力。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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