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印發了《關于加強今冬明春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緊急通知》,明確自2015年10月15日至2016年3月31日期間,要狠抓8個方面工作。
狠抓責任落實。充分認識做好今冬明春大氣污染防治和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各級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抓、負總責,強化鄉鎮、街道大氣污染防治屬地管理責任,在冬季供暖前把大氣污染防治和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的各項任務要求落到實處。
狠抓燃煤污染治理。加快燃煤鍋爐改燃治理進度,落實好配套管網和氣源;加大燃煤設施達標排放監管力度;嚴格煤質監督檢查,全面加強流通領域煤質管控;嚴格散煤管控,完成好城市生活散煤煤改電和農村散煤優質煤替代工作,嚴厲打擊劣質散煤;強化電煤清潔化利用;科學制定供暖起爐計劃,嚴格控制起爐工況。
狠抓揚塵等面源污染治理。抓好施工揚塵及渣土治理,施工工地嚴格落實 “五個百分之百”揚塵防治要求,足額征收施工揚塵排污費,嚴把渣土運輸準入關、道路運輸關和污染處罰關;抓好道路揚塵治理,非結冰期堅持濕法作業,結冰期充分發揮新型吸掃車的作用;抓好荒草、秸稈垃圾禁燒,全面加大精細化管理力度;抓好裸露地面揚塵管控;抓好煙花爆竹禁放。
狠抓機動車污染治理。嚴格機動車及油品標準監管,嚴格開展新車環保一致性核查,全面加強油品質量監督檢查;對重型柴油車及非道路機械開展全面排查和專項執法檢查;重點推進老舊船舶更新和內河船舶LNG動力改造,加快岸電基礎設施建設;抓好重點區域交通優化治理方案的落實。
狠抓工業企業達標排放。全面加快工業污染治理任務進度,完成好化工石化行業生產裝置揮發性有機物在線檢測和修復、鋼鐵企業煙粉塵無組織排放深度治理任務及重點工業企業脫硫、除塵和揮發性有機物治理任務;專項檢查全市工業企業環保設施,督促企業按期完成環保設施檢修和藥劑儲存工作,確保采暖期環保設施全部穩定高效運行。
狠抓不利氣象條件應對。切實加強空氣質量預警預報,逐日、逐周、逐月對全市環境空氣質量分析研判。根據AQI變化及時啟動各類方案、減排措施或應急預案。果斷采取不利氣象條件應對措施,提前預防污染天氣出現,削減重污染天污染物濃度峰值。
狠抓環境監督執法。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冬季大氣污染執法百日行動,嚴查各類燃煤設施、工業企業、重型柴油車、施工工地和混凝土攪拌站的大氣污染物排放違法行為,視情況從嚴從重處罰、立即責令停產或及時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狠抓考核問責。加強對全市今冬明春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情況的督導檢查,嚴格落實《天津市清新空氣行動考核和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對存在工作不力、履職缺位等問題的區縣、部門和企業負責人,依法依規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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