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改善空氣質量、有效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依據《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國發【2013】37號)、《京津冀地區散煤清潔化工作方案》(發改能源【2014】1527號)和《天津市2015年散煤清潔化治理工作方案》,針對2015年東麗區散煤清潔化治理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認真貫徹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京津冀地區散煤清潔化工作方案》、《天津市清新空氣行動方案》(津政發【2013】35號)、《關于治理環境污染專題會議紀要》(美麗天津一號工程紀[2015]2號)及《天津市2015年散煤清潔化治理工作方案》,堅持清潔能源替代與清潔煤(無煙型煤)替代并舉、疏堵結合,推廣先進民用爐具,實現東麗區散煤清潔化治理工作“全覆蓋、全替代”。
二、治理范圍
治理范圍共分為五大領域:一是農村生活散煤,即農村地區居民家中采暖、炊事用煤;二是農業生產散煤,即農村地區農作物大棚及養殖用煤;三是城市家用散煤,即城市地區居民家中采暖、炊事用煤;四是商業活動散煤,即全區以商業贏利為目的的餐飲、洗浴等用煤;五是企事業單位炊事散煤,即全區機關、學校、醫院等企事業單位的食堂用煤。
三、治理目標
截至2015年底,完成各項治理任務,具體目標為:
(一)城市地區(區政府所在地)
城市家用散煤、商業活動散煤、企事業單位炊事散煤,全部由電、天然氣、液化石油氣等清潔能源替代,覆蓋率及替代率達到100%。
(二)農村地區(除屬于城市地區的各街道、村)
農業生產散煤、商業活動散煤、企事業單位炊事散煤由無煙型煤等清潔煤替代,有條件的地區鼓勵使用電、氣等清潔能源替代,覆蓋率及替代率達到100%。農村生活散煤全部由無煙型煤替代。
四、重點任務
(一)銜接企業,完善清潔煤配送網絡
按照“廠家配送,運煤到村,封閉運行”的原則,依托清潔煤生產企業自有的配送體系,將清潔煤直接運送至村,由清潔煤生產企業完善車輛、人員等配送隊伍,滿足清潔煤配送需求,根據實際情況,必要時設置臨時供應點,滿足群眾需求。各有關單位為其銜接村委會提供幫助支持。
(二)確保完成農村生活及農業生產散煤治理工作
如實摸好底數,做好統計調查工作,確保農村居民家中采暖、炊事用煤及農村地區農作物大棚及養殖用煤覆蓋率及替代率達到100%,有條件的地區鼓勵使用電、氣等清潔能源替代。
(三)更換農村爐具,滿足無煙型煤使用需求
民用無煙型煤需配套先進民用無煙型煤爐具使用,以充分提高煤炭資源利用效率,減少大氣污染排放。加大宣傳力度,調動農戶使用先進民用爐具的積極性,滿足農村地區無煙型煤使用需求。
(四)淘汰城市家用燃煤設施,推動清潔能源入戶
積極推進城市地區的家用燃煤設施淘汰工作,更換先進的電、氣、熱泵等清潔能源取暖裝置,并推動液化石油氣罐入戶,徹底解決城市地區散煤用戶的取暖、炊事問題,對不具備使用清潔能源的用戶由無煙型煤替代。
(五)更換商業活動、單位食堂爐具、灶具設施
城市地區的商業活動、企事業單位食堂需拆除原有燃煤設施,更換電、氣等清潔能源爐具、灶具,鼓勵有條件的農村地區商業活動、企事業單位使用清潔能源,不具備更換條件的應使用無煙型煤替代。
(六)研究出臺相關配套政策
依據市相關政策,研究出臺東麗區相應配套措施,增強清潔能源和無煙型煤的市場競爭力,確保散煤清潔化治理工作順利進行。
(七)聯合執法,強化監管
各有關單位需對生產、儲存、運輸的無煙型煤質量、采取的環保措施等進行嚴格監管,查處違法、違規情況。嚴厲打擊無證無照、走街串巷等銷售不符合國家和我市規定標準的燃煤炭的行為。聯合執法,確保住戶、農戶、商戶、機關按照散煤替代的要求,使用清潔能源與清潔煤,堵住不符合規定標準的燃煤生產、運輸、使用的渠道。
五、責任分工
(一)成立東麗區散煤清潔化治理工作分指揮部
由區政府主要領導擔任總指揮,區政府分管領導擔任副總指揮主持日常工作,成員單位包括區委宣傳部、區發改委、建委、農經委、商務委、市場監管局、運管局、環保局、財政局、規劃東麗分局、國土東麗分局、房管局、公安東麗分局、交管東麗支隊、各街道辦事處,各成員單位明確分管領導作為分指揮部領導成員、相應科室的科級干部作為聯絡人,5月中旬完成名單的報送工作。
東麗區散煤清潔化治理工作分指揮部下設九個組:綜合組、農村生活散煤治理組、農業生產散煤治理組、城市家用散煤治理組、商業活動散煤治理組、企事業單位炊事散煤治理組、宣傳組、監督檢查組、資金保障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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