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15年壓減燃煤和清潔能源建設工作計劃
為進一步優化能源結構、改善空氣質量,建設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按照《北京市2013-2017年加快壓減燃煤和清潔能源建設工作方案》和《北京市2013-2017年清潔空氣行動計劃重點任務分解2015年工作措施》要求,現制定北京市2015年壓減燃煤和清潔能源建設工作計劃。
一、工作目標
(一)總量(實物量)控制目標。
壓減燃煤400萬噸,煤炭消費總量削減到1500萬噸以內。
(二)重點地區目標。
核心區基本實現無煤化、城六區基本取消燃煤鍋爐。
(三)指標(工作量)分解。
1.按領域分解:一是削減電廠用煤450萬噸,關停石熱和國華燃煤電廠;二是削減采暖用煤75萬噸,改造采暖燃煤鍋爐3000蒸噸;三是削減工業用煤25萬噸,改造工業鍋爐500蒸噸,淘汰三高企業300家,削減水泥產能150萬噸;四是農村和城鄉結合部地區實施“減煤換煤”100萬噸,其中削減散煤30萬噸;城市核心區削減2.3萬戶平房用煤。
2.按區域分解:
各區縣壓減燃煤任務分解表(萬噸)
區縣名稱 | 壓減燃煤量 | 區縣名稱 | 壓減燃煤量 |
朝陽區 | 130 | 豐臺區 | 6 |
石景山區 | 316 | 海淀區 | 2 |
門頭溝區 | 3 | 房山區 | 26 |
通州區 | 10 | 順義區 | 24 |
昌平區 | 17 | 大興區 | 13 |
懷柔區 | 26 | 平谷區 | 4 |
密云縣 | 2 | 延慶縣 | 0.13 |
二、主要任務
(一)加快四大熱電中心建設。
1.加快國華項目主體工程及配套管線建設,確保7月底前建成投運東北熱電中心燃氣機組。
2.開工建設東南熱電中心燃煤機組燃氣改造工程,年底前主體結構基本完成。
3.完成四大燃氣熱電中心配套市政工程。
(二)關停國華和石熱燃煤電廠。
1.3月底前關停國華和石熱燃煤電廠。
2.協調做好電廠關停涉及的直供熱、直供電能源平衡替代。
3.3月底前建成國華蒸汽替代臨時鍋爐房并具備蒸汽替代條件;采暖季前投運北小營二期、左家莊二期調峰鍋爐房;年底前建成投運西大望220千伏變電站增容擴建工程。
(三)改造采暖鍋爐。
1.城六區采暖季前通過多種方式推進剩余31家、83臺約379蒸噸燃煤鍋爐改造,基本取消燃煤鍋爐。
2.遠郊縣采暖季前實施采暖類鍋爐改造2700蒸噸,加快推動清潔采暖。
(四)削減工業用煤。
1.采暖季前實施工業鍋爐改造500蒸噸以上,六環路內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基本實現無燃煤設施。
2.全市年底前淘汰退出三高企業300家;削減水泥產能150萬噸;全市煉油規模控制在1000萬噸。
(五)加快治理散煤。
1.核心城區年底前削減剩余約2.3萬戶平房用煤,基本實現無煤化。
2.農村和城鄉結合部地區加快實施“減煤換煤通氣”,進一步加大電力、燃氣、太陽能、熱泵推廣利用力度,多種方式削減農村用煤。年底前各區縣減少劣質燃煤使用100萬噸以上,新增送氣下鄉10萬戶,啟動20個村天然氣入戶試點,力爭完成5萬戶“煤改電”工程。
(六)加快清潔能源設施建設。
1.完善燃氣設施體系。加快陜京四線全線工程建設,年內建成北京段控制性工程,開工建設北石槽-西沙屯燃氣聯絡線工程;開工建設西六環中段天然氣管線工程;采暖季前完成年度“煤改氣”配套管線項目建設,確保滿足全市燃煤鍋爐改造需求。
2.優化供電保障布局。完成安定500千伏變電站增容改造,提升外受電能力;建成東北熱電中心輸變電主體和并網工程,保障東北熱電中心建成投運;投運龍潭湖、法華寺和報國寺變電站,保障核心區“煤改電”需求;提升農網保障水平,滿足農村地區“煤改電”需求。
3.發展新能源新技術。全年力爭新增熱泵供暖面積500萬平米;新增太陽能光伏裝機容量100兆瓦;新增光熱利用面積50萬平方米。
三、保障措施
(一)明確主體責任。
1.市壓煤辦負責制定壓減燃煤工作目標,分解落實到各有關區縣和部門。市發展改革委、市環保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和市農委作為各領域壓減燃煤工作責任主體,進一步細化任務安排,加強責任落實。
2.各區縣政府作為轄區壓減燃煤工作責任主體,根據全市總體部署制定具體工作方案,細化階段性目標,統籌推進;落實屬地責任,協調加快各類清潔能源改造項目進度。
3.市電力公司、市燃氣集團、市熱力集團等能源企業落實建設主體責任,倒排工期,嚴格按照時間節點推進工程建設,確保滿足年度壓減燃煤任務需求。
(二)完善政策機制。
1.完善一項制度:在原有市區兩級壓減燃煤信息報送制度的基礎上,結合國家《重點地區煤炭減量替代管理辦法》要求,建立國家、市、區三級壓減燃煤信息報送制度。各部門、各區縣指定專人負責,定期報送本轄區、本領域壓減燃煤工作情況。
2.制定兩個方案:市農委制定實施北京市2015年“減煤換煤、清潔空氣”行動方案和北京市農村地區2015-2017年煤改清潔能源工作方案,統籌全市農村和城鄉結合部地區散煤治理,突出六環路內的城鄉結合部、新城周邊、重點鄉鎮等區域,加快以整村方式推進清潔能源改造。
3.出臺三項政策:一是市發展改革委進一步加大燃煤鍋爐改造政府固定資產投資支持,推動遠郊區縣20蒸噸以下分散燃煤鍋爐改造。二是市環保局和市財政局研究制定居民用煤清潔能源替代配套政策,多種方式削減朝海豐石四區民用取暖用煤。三是市財政局會同市發展改革委制定實施促進本市分布式光伏發展的資金支持政策,加快本市分布式光伏發展。
(三)加強督查考核。
1.加大考核工作力度。組織實施2015年度壓減燃煤工作目標任務考核,抓好年中檢查、區縣自查、現場核查等關鍵環節,考核結果納入大氣污染防治考核體系。
2.健全聯合督查機制。按照“月督、月報、季反饋”的方式,聯合市政府督查室定期梳理總結壓減燃煤各項工作,跟蹤重大項目進展情況,督促壓煤任務加快落實。
3.加強燃煤設施信息化管理。通過北京市燃煤設施信息管理系統,實時掌握各領域各區縣壓減燃煤工作動態,動態監測燃煤設施改造進展,為統籌全市壓減燃煤工作提供決策支撐。
(四)做好宣傳動員。
圍繞燃煤設施改造和清潔能源發展兩條主線,針對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進一步加大宣傳工作力度。
1.加強重要節點宣傳。組織策劃壓減燃煤年度計劃發布、重要節點性目標實現以及重大工程落實等重點宣傳活動。
2.營造良好社會氛圍。創新方式,通過電視、廣播、報紙、手機客戶端等多種方式向群眾廣泛宣傳年度壓減燃煤工作任務、成效以及相關鼓勵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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