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陜西省寶雞市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鳳縣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氣污染治理攻堅行動方案的通知指出,實施散煤治理提升改造計劃和清潔取暖工作方案,推動散煤治理清潔能源替代補助方案落地。11月底前完成散煤治理提升改造任務,有效遏制采暖季期間散煤流通使用問題。大力推進清潔取暖,建立長效管控機制,持續鞏固高污染燃料禁燃區清潔取暖和平原地區散煤清零成效。鞏固農業生產性燃煤設施散煤治理成效,對新發現的農業設施大棚、畜禽養殖場、農業生產性燃煤設施,做到發現一臺、治理一臺。
加快優化調整供熱結構。不再新建燃煤集中供熱站。嚴格履行集中供熱站備用燃煤鍋爐啟用審批程序。開展清潔取暖提升專項行動,持續實施補貼激勵,對散煤雙替代任務完成不實、改造效果不好、后續監管不力的開展整改提效并跟蹤督查。
全面推動生物質綜合利用。因地制宜做好秸稈飼料化、肥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五化”利用工作。完成農業種植、養殖、農產品加工等領域散煤替代,將秸稈、柴薪等農業廢棄物統一納入閉環處理處置體系,力爭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6%。落實鎮村兩級常態化巡查監管機制,嚴格管控秸稈焚燒等行為,加大舉報、處罰、問責工作力度,嚴格實施秸稈焚燒的管控措施和追責辦法。
嚴格散煤儲運、銷售、使用環節監管,11月底前,禁燃區內潔凈煤加工中心、配送中心完成取締。建立散煤煤質監管倒查追溯機制和散煤監管聯動協查機制,加強對以直送、網絡等方式流動銷售散煤行為的監督檢查。秋冬季期間每月組織開展一次煤質專項檢查。
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鳳縣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氣污染治理攻堅行動方案的通知
鳳政辦發〔2023〕42號
各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鳳縣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氣污染治理攻堅行動方案》已經縣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11月22日
鳳縣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氣污染治理攻堅行動方案
為進一步優化我縣PM2.5濃度、優良天數比率和空氣質量,有效減少重污染天氣發生,認真落實省市縣《大氣污染治理專項行動方案(2023—2027年)》和《關于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首個全國生態日之際作出的重要指示 奮力推進大氣污染治理重點任務工作方案》要求,持續開展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為總抓手,以減少重污染天氣和降低細顆粒物(PM2.5)濃度為主要目標,扎實推進秋冬季各項大氣污染防治措施落地見效。
二、工作目標
(一)實施時間
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
(二)攻堅目標
堅持微克必摳,每天必爭,全力完成市級下達的秋冬季各項攻堅考核任務,確保2023-2024年秋冬季重度以上污染天數量同比減少。PM2.5濃度控制指標、優良天數控制指標、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控制指標具體見附件。
三、重點任務
(一)優化四大結構
1.加快優化調整能源結構。嚴控四季度規上工業企業非電力用煤消費量指標,將規上工業企業非電力用煤削減指標分解落實到各煤炭消費單位,建立清單,逐月考核通報,確保全縣規上工業企業非電力用煤消費量同比2019-2022年四季度不增長。〔縣發改局牽頭,縣商工局、住建局、生態環境局、國網鳳縣供電公司等參與〕
2.加快優化調整供熱結構。不再新建燃煤集中供熱站。嚴格履行集中供熱站備用燃煤鍋爐啟用審批程序。開展清潔取暖提升專項行動,持續實施補貼激勵,對散煤雙替代任務完成不實、改造效果不好、后續監管不力的開展整改提效并跟蹤督查。〔縣住建局、發改局牽頭,縣行政審批局、商工局、自然資源局、生態環境局等參與〕
3.加快優化調整產業結構。以磚瓦窯、水泥、冶煉、制藥等重點行業和燃煤沖天爐、煤氣發生爐等落后裝備為重點,開展專項整治,對屬于產業政策淘汰類的,立即停產,限期淘汰。〔縣商工局牽頭,縣發改局、行政審批局、自然資源局、生態環境局等參與〕
4.加快優化調整交通運輸結構。2023年底前完成5輛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的淘汰任務。推進渣土車、商砼車新能源或國六排放標準車輛替代,逐步淘汰渣土清運行業國五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車輛。嚴格高排放貨運車輛限行區管理,加大限行區內高排放車輛和尾氣超標車輛的查處力度。〔縣交通局、公安局牽頭,縣住建局、生態環境局參與〕
在采暖季,日運輸10輛以上的工業企業,產品和其他原輔材料應采用鐵路、封閉廊道、國六及以上排放標準或新能源汽車運輸,持續推進建材(含砂石骨料)清潔方式運輸,年內推廣使用新能源汽車10輛。〔縣交通局牽頭,縣發改局、商工局、公安局參與〕
(二)積極穩妥實施散煤治理
5.加強散煤和露天焚燒全過程監管。實施散煤治理提升改造計劃和清潔取暖工作方案,推動散煤治理清潔能源替代補助方案落地。11月底前完成散煤治理提升改造任務,有效遏制采暖季期間散煤流通使用問題。〔縣發改局牽頭,縣財政局、生態環境局、農業農村局、市監局參與,各鎮落實〕
嚴格散煤儲運、銷售、使用環節監管,11月底前,禁燃區內潔凈煤加工中心、配送中心完成取締。建立散煤煤質監管倒查追溯機制和散煤監管聯動協查機制,加強對以直送、網絡等方式流動銷售散煤行為的監督檢查。秋冬季期間每月組織開展一次煤質專項檢查。〔縣市監局牽頭,縣發改局、商工局、生態環境局、農業農村局參與,各鎮落實〕
以高污染燃料禁燃區、清潔能源替代區域為重點,嚴格禁止散煤復燒和生物質直接燃燒。全面落實各級網格化監管責任,加強重點區域、重點部位、重點時段專項巡查,確保露天焚燒火情“發生即發現,發現即處置”。〔各鎮落實〕
(三)深入開展工業源減排
6.深入開展鍋爐綜合整治。嚴把燃煤鍋爐準入關口,建成區禁止新建燃煤鍋爐。全面開展燃煤、燃氣、生物質鍋爐污染物監測,按照《2023年秋冬季期間重點大氣污染物協同管控工作方案》清單,對新排查發現的鍋爐大氣污染防治設施建設運行情況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年底前完成大氣污染物監測,對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實施綜合整治。推動5蒸噸/小時及以上燃氣鍋爐使用單位實施低氮燃燒深度改造,改造后氮氧化物濃度控制在30毫克/立方米以下。〔縣生態環境局牽頭,縣市監局、住建局、商工局、農業農村局、教體局、衛健局參與,各鎮落實〕
7.實施重點行業和重點設施深度治理。聚焦重點涉氣企業、重點行業頭部企業、排放大戶,深入開展“沖A、增B、減C、清D”績效升級行動,開展商砼企業引領性企業提升行動,鼓勵商砼企業創建引領性企業,以保障重污染應急期間重點工程正常建設。〔縣生態環境局牽頭,縣發改局、行政審批局、商工局參與〕
8.加強重點行業監管。鼓勵水泥、冶煉等重點行業對標國內最嚴標準,采取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污染物排放濃度在相關標準限值的90%以內。對排氣筒高度超過45米的高架源,以及排污大戶,重點檢查在線監控設施正常運行情況,未安裝在線監測設施的至少每季度開展一次手工監測。對氮氧化物、顆粒物和揮發性有機物等污染物排放量大且未安裝在線監控的企業和采取低效治理技術且未安裝在線監測設施的企業,逐企派駐工作人員,強化監管,落實執法、監測全覆蓋。〔縣生態環境局牽頭,縣商工局參與〕
9.持續抓好揮發性有機物排查整治。加大揮發性有機物治理。開展簡易低效揮發性有機物治理設施清理整治、涉活性炭揮發性有機物處理工藝專項整治行動,強化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整治,確保達到相關標準要求。嚴格執行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揮發性有機物含量限值標準,建立多部門聯合執法機制,持續組織開展涉揮發性有機物原輔材料達標情況聯合檢查,嚴厲打擊使用、生產不達標的涉揮發性有機物原輔材料的行為。〔縣生態環境局、市監局分別牽頭,縣商工局、交通局、住建局參與〕
(四)持續推進柴油貨車污染治理
10.開展在用機動車污染排放專項執法行動。開展在用柴油貨車污染管控聯合執法專項行動,按照“環保取證、交警處罰”模式,每周至少開展1次聯合執法。以城市渣土清運通道和垃圾清運車輛運行線路等柴油貨車重點通行路段,以工業企業、物流集散地、工業園區、公共交通場站等場所為重點,建立重點機動車監管單位清單,開展路查路檢和入戶檢查,嚴查嚴處超標排放、“冒黑煙”及燃氣貨車拆除后處理裝置等行為。涉及大宗物料運輸(日載貨車輛進出10輛次及以上)的重點用車單位,督促安裝門禁系統建設。〔縣生態環境局牽頭,縣公安局、縣交通局、住建局參與〕
11.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專項執法。以涉土工地、機械加工、道路維修養護、園區等行業為重點,全面排查日均使用非道路移動機械大于10臺的單位,建立非道路移動機械重點監管單位名單。嚴格實施非道路移動機械編碼登記制度,強化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控制區管控,嚴肅查處劃定的限制區域內使用低于第三階段和在用機械排放標準三類限值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對重點監管名單企業內非道路移動機械檢測率不得低于80%。〔縣生態環境局牽頭,縣住建局、交通局、市監局參與〕
12.抓好油品質量檢查。持續開展黑加油站專項整治行動。以加油站和企事業單位自備加油庫為重點開展專項檢查,重點檢查油品儲運銷環節油氣回收和油品質量情況;對不按要求安裝油氣回收裝置并正常使用的、銷售不符合標準產品的加油站予以嚴肅查處,并溯源追蹤油品生產企業。開展高速公路和國、省道路沿線加油站油品質量、車用尿素抽測抽檢,實現秋冬季全覆蓋。開展物流園區柴油貨車油箱油品抽測抽檢。〔縣商工局、市監局、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縣發改局、交通局參與〕
(五)強化揚塵管理
13.開展道路深度保潔。加大縣城出入口、城鄉接合部、工地、物料堆場、渣土消納場出入口等重要路段濕法機械化清掃和沖洗保潔力度。加強縣城及周邊道路兩側裸土、長期閑置土地綠化、硬化,對露天停車場實施路面硬化。〔縣住建局牽頭,縣交通局參與,各鎮落實〕
嚴格降塵量月度監測排名制度,平均降塵量不得高于6噸/月·平方公里。〔縣住建局牽頭,縣生態環境局參與,各鎮落實〕
14.加強工地揚塵管理。嚴格落實工地“六個百分之百”,將建筑施工揚塵防治落實情況納入企業信用評價,施工工地揚塵排放超過《施工揚塵排放限值》(DB 61/1078-2017)的立即停工整改;除沙塵天氣影響外,PM10小時濃度連續3小時超過150微克/立方米時,暫停超過環境質量監測值2.5倍以上的施工工地作業。占地面積5000平方米以上的施工工地全部安裝視頻監控和揚塵監測設施,并與主管部門聯網。開展揚塵監測監管系統運行可靠性、數據真實性、聯網有效性監督檢查,嚴厲打擊揚塵在線監測造假行為。〔縣住建局牽頭,縣交通局參與,各鎮落實〕
15.開展渣土車揚塵整治。推進渣土車車輪、底盤和車身高效沖洗,保持行駛途中全密閉,通過視頻監控、車牌號識別、衛星定位跟蹤等手段,實行揚塵全過程監督。制定渣土車揚塵整治專項執法方案,嚴厲查處非法運輸、拋撒滴漏、帶泥上路、高尖裝載等違法行為。強化渣土車運行公司管理,揚塵管理工作不到位的公司不良信息納入建筑市場信用管理體系,情節嚴重的,列入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縣公安局牽頭,縣交通局、住建局、水利局等參與,各鎮落實〕
(六)加強面源污染管理
16.加強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禁燃禁放區全域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不再辦理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嚴厲打擊違規運輸、儲存、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等違法行為。要聯合探索建立煙花爆竹燃放協同管控機制。〔縣公安局牽頭,縣應急管理局、市監局、住建局、交通局參與,各鎮落實〕
17.全面推動生物質綜合利用。因地制宜做好秸稈飼料化、肥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五化”利用工作。完成農業種植、養殖、農產品加工等領域散煤替代,將秸稈、柴薪等農業廢棄物統一納入閉環處理處置體系,力爭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6%。落實鎮村兩級常態化巡查監管機制,嚴格管控秸稈焚燒等行為,加大舉報、處罰、問責工作力度,嚴格實施秸稈焚燒的管控措施和追責辦法。〔縣農業農村局牽頭,縣生態環境局參與,各鎮落實〕
18.加大餐飲油煙治理。產生油煙的餐飲服務單位全部安裝油煙凈化裝置并定期維護,經整改仍無法達標排放油煙的限期調整經營業態。持續排查整治餐飲油煙、露天焊接、露天噴漆、露天焚燒、露天燒烤等方面的違法排放問題,下氣力解決老百姓“家門口”的油煙、惡臭等突出問題。〔縣住建局牽頭,縣生態環境局、市監局等參與,各鎮落實〕
(七)開展重污染天氣應對行動
19.堅持底線思維應對。 及時發布重污染預警信息,嚴格落實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要求,突出重點精準減排、分級差異管控,確保“削峰降頻”。按照省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及時完成我縣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修編。更新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系統推進門禁系統監管應用,制定移動源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方案,建立用車大戶清單,實現動態管理,倒逼重點用車企業更新、選用清潔運輸車輛。加強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執法監督力度,督促企業落實重污染應急減排責任。〔縣生態環境局牽頭,各有關部門參與〕
四、保障措施
20.加強組織領導。各鎮、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認真落實大氣污染防治“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要求,將工作任務逐項細化,明確工作職責、工作要求。要建立秋冬季攻堅工作機制,明確時間表和責任人,并將主要任務納入督查督辦重要內容,強化指揮調度,完善網格管理,確保各項任務落實落地。各鎮、各相關部門自11月起每月10日、30日各報送一次工作進展。〔縣治霾辦牽頭,各有關部門參與,各鎮落實〕
21.夯實監管責任。各相關單位要根據《關于向鄉鎮政府和街道辦事處下放部分縣級行政執法權的決定》(陜政發〔2023〕9號)和《陜西省下放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行政執法事項指導目錄》,夯實鎮政府大氣污染防治監管執法責任,充分發揮好鎮級綜合執法力量在大氣污染治理中的“多功能”戰斗隊作用,形成條塊結合、協同聯動、齊抓共管的管控格局,有效破解基層大氣污染防治“看得見的管不住、管得住的看不見”的難題。〔各鎮、各相關部門落實〕
22.積極宣傳引導。深入宣傳好陜西公民藍天公約,加大秋冬季攻堅期間工作亮點、先進典型的宣傳報道,對突出問題、負面典型案例進行公開曝光、依法依規問責到底。完善有獎舉報制度,鼓勵企業員工、群眾參與大氣污染防治監督管理,強化公眾監督。做好輿情應對處置工作。針對散煤燃燒、秸稈焚燒、煙花爆竹燃放、車輛繞行等管控政策提前開展正面宣傳引導,營造攻堅良好氛圍。〔縣治霾辦牽頭,各有關部門參與,各鎮落實〕
23.強化考核督察。縣治霾辦定期調度各鎮、各相關部門重點任務進展情況,按照會商研判意見,精準化指揮管控。對空氣質量明顯惡化、目標任務進展滯后的,綜合運用通報排名、預警、提醒、公開約談等措施,督促各鎮、各部門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縣治霾辦牽頭,各有關部門參與,各鎮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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